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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看到總處告誡所屬機關身障不足函,
加上目前承辦中另一所屬機關免職案。
深覺我在督導所屬的能力上,有很多要精進的地方。
既不可太嚴亦不可太鬆。
即使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還是可以解決問題。
太初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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