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覺得修辭學是門要學的課。
自從老師說自私這個概念後,放空時就常會思考自私的概念。
先來說說我自己對自私的定義為,在我聽老師說自私的概念之前,
於我,自私是”為自己想的念頭”。
也就是只要一個念頭中,出現一絲絲為自己的念頭就是私。
從我有意識以來,我很容易在所有人事物中找出我認定的私心。
爸媽生下我們,因為私心,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或者是為了延長血脈,
不會單單只為了將我們帶來世上。因為他們不知道誰會來。
店家賣東西給你,因為私心,他要生活,他需要養活自己,商品對客人有沒有用呢,他或許會考慮,但絕非是百分之百。
別人要你這麼做,或許是出於想幫你,但絕非純粹想幫你,部分還是會緣於自己的私心,妳這樣做變好了,對我有好處,所以我幫你。
我這樣看待整個世界,也是出於要保護自己,要製造自己很懂一切很特別別人都不懂的私心。
社會制度學校教育要我聽話,因為聽話的人不會破壞既得利益者的權力,羊群是沒有腦袋思考的群體。
這世上存活下來一切生物,如果不為己是無法活著的。
當我用這樣的念頭看一切人事物時,我找不到無私。
也許我找著無私,本身就是自私。
當老師說,所謂自私,是只用自己觀點觀察的人。
再套回以上狀況,
店家賣我東西:這東西適合你,這個價位我也能獲利,我們互相幫忙。
別人要你這麼做:覺得你痛苦造成麻煩,我幫妳妳快樂,我們的磁場好轉,我也快樂,我得利。
有利用的私心也有幫忙對方的用意,當然也會遇到完全只是要利用的私心,要靠不停切換彼此的角度思惟。感覺出比例。
社會制度教育制度要你聽話:出於自得利益,然而還沒學會合群就叛逆的人,不懂得運用群眾力量,未出師身先死,是愚者。
在行為中,看到我所認定的私心,也同時看到部分為對方著想的心,比例的問題。
我發現自己是個非常有趣的人,堅持在一個極端,然後自己挑戰這個極端,在挑戰中走到另一個極端,再走回中間。
看到自己的角度再切到他人的角度,多方觀照,任何事情在我眼中突然都立體了起來。
而修辭學是很重要的學習,
如何將自己所觀看到的表達出來,又給對方台階下,是重要的學習。
不表達也是一種表達。
營隊時,法師提到佛家中所謂自利利他,先自利而後利他,重心放在哪是很重要的。
因此,從營隊回來後,寫作業時,我覺得哪句話寫得有點牽強,我不會逼自己寫出來或去思考,而是放掉。
有時候會想我是在逃避嗎
但轉而又想,我硬寫出來,或許得到他人的稱讚,是假。
不是說他人的稱讚起心是假,是我心中知道自己是硬裝出來的,他人的真反而更加重我的假,因為我不穩。我更快墮入惡心惡念。
如果是我要面對的,這念頭必然會再度出現,在看當時自己的心理狀態去處理。
不硬逼也不逃避。
現在面對他人說話也是,我不會硬去證明,也不會去討好。
不過會試探情況,順著狀況說話,觀自己也觀他人。
真的處不來,就放掉,也是一種獲得。
當然也有失手的狀況。
我還在練習。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