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曾經說過,不要問迷路的人: 你為什麼走不出來?

 

在我漸漸看懂自己後,回頭看自己的媽媽,自己的原生家庭,自己喜歡的人。

 

突然領悟,當我認為別人正被一些思考或情境或回憶困住時,在某種程度上也表示我自已正在迷霧中。

 

所以老師說不要問迷路的人,你為什麼走不出來?
我們在別人身上看到的,必然是我們自己也有,所以我們才認得出來。

 

 

 

當我一直對外爭吵指責說是他們要改變,是他們錯了,是他們誤會了,是他們大錯特錯,是他們危險,是他們活該自找。

 

事實上,我也正被自己的思慮,創造出來的廣大幻境困住。

 

那麼,我又是為什麼看到原本沉淪的人變好就厭惡呢?

 

因為我失去比較的對象了,小我失去餵養的糧食,恐懼著沒飯吃。

 

小我藉著指責他人來建立自己優於他人。

 

如果別人變好,小我就失去根基會消失。

 

這是真的嗎?

 

 

 

我一直區分他人與我。

 

切割著很多事情,很多,很多想法都是將自己和外界切開。

 

原本沉淪的人變好了,小我覺得地位受動搖,潛意識的自己察覺自己還在迷霧中,他人向上就表示自己被切割,被排擠了。這怎麼行?!

 

所以,我一方面指責地他人的過失建立優越,一方面驕傲地沉淪在自己的迷霧中。

 

 

 

這段時間,寫完兩篇作業,帶媽媽來上一堂課。

 

在聽皈依上師每月到台北學院講經時,上師提到,業力是非常複雜地,超乎我們的想像和理解能力。這世上有很多事情,我們是沒有資格說正義或是公平。

 

我再次更深體悟老師說的話,不要問迷路中的人:為什麼你走不出來?
因為我根本沒資格問。

 

我與他人沒有差別。

 

 

 

放空時,忽然將上師的話套到我和他的事。

 

我想要說一個我在這段關係一直過不去的關。

 

我們之間在很多事情上很多見解都相反,卻會一直溝通一直有動力想聽到對方的想法甚至聽懂,當我們能夠理解對方的想法,當知道自己的想法被對方理解時,會感動莫名,這是我一直放不下這段關係的原因。

 

 

 

但是,我一直有過不去的關卡,

 

以至於當他每次想更靠近我時,我都會非常非常地恐慌,害怕越界信任他。

 

"他為高中初戀放棄喜愛的合唱團,放棄國立大學一起重考。他考上女生想去的雲科大,女生卻到新竹念書。一個月,和學長同居,跟他分手。他連夜從雲林趕去新竹,挽回未果。分手一個月後,學長甩了女生,女生傷心來找他,他表示願意等這女生平復心情重修舊好,女生最後和班上同學交往。從這之後,他的每段感情,都走不過3年。而且,在和女友交往過程中,他還是會和其他女生有性關係,包括他的高中初戀短暫分手時。他不認為這種行為是劈腿,因為只有肉體。我開始懷疑自己有辦法承受這段關係嗎?

 

 

 

   最讓我過不去的,是他的前段感情,也是他唯一承認自己劈腿的感情。他在有女友時,和自己的女同事喝酒滾上床。以他自述,他剛到這工作時,他很不喜歡這女同事,撒嬌指使男人做事,沒有同理心。後來,他知道這女生自幼遭受父母離異,母親為了報復和其他人夫生了個小孩。女生對愛情家庭的渴望,在初戀不好的際遇。從此,認為男人都是不能相信的,只會背叛,開始混亂的私生活。

 

 

 

   他覺得這女生很可憐,就比較不排斥她。有天,女同事請他陪她去買電腦,被他的女友撞見,生氣要載女同事回家,女同事說要自己搭計程車。他覺得女友不給他面子,就自己載女同事回家,請她吃飯當賠罪,兩人喝了酒,女生一直勾他的腳,就滾床了。事後,女生說就當遊戲一場。他覺得她好可憐,興起救世主心態。女同事當時已確定要調回台北,他覺得自己可以在剩下的3個月時間把這段關係處理好,然後回到女友身邊。女友開始跟監。

 

 

 

     最後,他和女友藕斷絲連,開始考慮和女同事定下來。女同事想定居高雄,所以他先調高雄。而女生照原先安排回到台北工作。一個月後,女生以工作發展為由提分手。分手後一星期,他才知道她劈腿有其他男人。我們在這時相遇。"

 

 

 

這是我剛到台北時,企圖整理自已的過去,依照諮商老師寫的作業。

 

老師曾經說,我其實沒那喜歡他,喜歡就衝了,別這麼自私要別人等妳。

 

我自己問自己,

 

每次往下挖時,我都會想起這個疙瘩,我不是當事人之一,

 

但是他們三個人之間的糾纏和混亂,我卻非常地有感受,或許是因為我也是單親家庭出身。

 

一直以來,我一直都好想搞懂,為什麼他明明很愛前前女友,愛到覺得自己終於可以做到為女友停止跟其他關係外的女人滾床的行為。

 

明明這麼愛,卻無意中地被前女友勾引劈腿,然後一發不可收拾地混亂。

 

我一直都好想理解背後的動機。

 

這個問題困住了我,成為我對他的疙瘩。

 

 

 

在聽到上師的講經套到這個困惑上,突然明白與釋懷。

 

我一直覺得自己可以想透一切,為他們三個之間做出公平的評斷。

 

事實上,我沒有資格。我沒有能力。

 

我對一切了解不深卻妄想自己有能力說他是混帳,說他在感情上一直顛沛流離是自作孽地活該。

 

這是痴。

 

對不起,請原諒我,我沒有資格責問迷霧中的人說,你為什麼要一直迷路。

 

每個人的身上都有因果在牽扯著,我,沒有資格指責。

 

對於因果,我只能謙卑。

 

我因為佛法而學得的尺,是要用來丈量自己的,而不是對外量別人。

 

 

 

晚安。

 

終於先組織好兩篇了。

 

特別謝謝老師和這個社團的一切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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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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